嘀嘀!您有一份新能源汽车税收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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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买车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关于新能源汽车又有好消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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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公告
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进行了延续和优化
宁小税为您打包整理了
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
税惠政策热点问答
您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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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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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我2023年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有车购税优惠吗?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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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年底,分为免税和减税两个阶段:
免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减税: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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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购置日期如何确定呢?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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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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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什么样的机动车属于新能源乘用车?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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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问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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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减免车辆购置税?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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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问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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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我是4S店销售人员,我们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应该怎样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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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应当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问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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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是否有区别于其他新能源汽车的特殊标识?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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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已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除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减免税标识)外;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即换电模式标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进行校验,并将通过校验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问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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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可以线上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申报吗?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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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江苏税务APP线上申报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身份证信息、发票信息、合格证信息或进口车关单信息。
方式1:自然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点击左侧“纳税申报”,查询并勾选对应发票信息,生成申报表,点击“申报”,显示“应纳税额”为“0”。可以在“信息查询”模块,查询、下载完税证明、缴款凭证。
方式2:个人业务登录江苏税务APP,办税--申报纳税--车购税申报缴纳,如果是本人购买点击“本人申报”,选择车辆登记地,核对发票信息后,生成申报表,点击“申报”,显示“应纳税额”为“0”。申报缴纳完成后,可在“车购税税款缴纳”模块查询完税证明、缴款证明。
问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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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新能源汽车有车船税优惠吗?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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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规定,对新能源车辆,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符合免征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问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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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哪些标准?
宁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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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规定,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免征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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