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执法改革成效 | “首违不罚”推出4个月 荆州243户纳税人受益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30/281_1688072404696.jpg?width=600&size=43039由于工作疏忽所导致轻微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处罚,类似情形不少企业都曾遇到过。虽然罚款金额不多,但一次行政处罚就会给后续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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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对于首次发生税务部门“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充分彰显了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行政执法理念。
洪湖市耀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于财务管理人员交接疏漏,未按规定报告银行账户,不仅13万余元的退税款到不了账,还面临行政处罚风险。经过税务工作人员及时提醒,企业积极纠错,适用了“首违不罚”制度。最终,企业退税款及时到账,缓解了资金压力,也保住了纳税信用等级。
“首违不罚”是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十分注重正确适用“首违不罚”制度,积极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促进纳税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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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没有收到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就推迟了申报。收到税务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我第一时间赶到了办税服务厅,结果被告知‘首违不罚’。”税务部门柔性执法的方式,让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松滋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涂蓉颇感温暖:“纳税信用等级对建筑企业十分重要,在投融资、招投标的时候都很看重。我们很珍惜这个纠错的机会,今后一定按期申报纳税!”
数据显示,“首违不罚”制度推出以来,荆州市已有243户纳税人受益。全市“首违不罚”事项中,近90%都是由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不知晓政策细节和疏忽大意是很多纳税人初次违法的原因。荆州市税务局法制科负责人李晓露表示,对此类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引导、督促,给予纳税人纠错的机会,能够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利益,增进税企互信。
除“首违不罚”外,
荆州市税务局还持续推进纳税信用预警提醒、信用等级修复等柔性执法举措,引导企业自我纠错、规避风险,在规范市场发展环境的同时,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松滋市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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