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3-6-29 06:45:05

【懂政策】有两个任职单位,个税年度汇算时怎么选择?

有两个任职单位,个税年度汇算时怎么选择?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文件规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懂政策】有两个任职单位,个税年度汇算时怎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