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法定申报期进入最后一周,您办理申报了吗?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进入最后一周。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预扣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存在差额,您就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请您于6月30日前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等方式办理年度汇算。http://file.tax100.com/o/202306/28/380_1687905005922.gif?width=600&size=15101
特别提示: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问
哪些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3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除此之外,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问
年度汇算的办理方式有哪些呢?
答: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
不及时补税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3号的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应补税未补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补税情况进行分析后,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因此,需补税的纳税人,请在汇算期内及时办理,以免产生滞纳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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