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导图带您读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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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今年上半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新增了对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允许企业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是什么?
有哪些政策享受要点?
如何申报?
别担心
思维导图带您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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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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