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保国税函[2012]59号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保定市国家税务局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保国税函59号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保国税函59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12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白沟新城国家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冀国税办发101号)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冀国税函190号)及相关材料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省局、总局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习宣传工作。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是一部专门规范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规章,规定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是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干部逐条认真学习,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国税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处分规定》的精神和内容全面掌握和了解。省局在《河北国税》和内部网站开辟了专栏和专题,主要包括领导讲话、相关文件、规定解读和宣传动态等,各单位注意查看,同时请踊跃投稿,积极反馈学习宣传贯彻《处分规定》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好心得。
二、以此为诫,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全系统国税人员要认真学习《处分规定》,全面掌握其内容,将其作为一条“高压线”规范约束自身行为。各单位要以贯彻执行《处分规定》为契机,对照检查,认真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查漏补缺,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处分规定》,坚决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处分规定》,国税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国税人员在税收执法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及国家税收利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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