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3-6-25 10:21:04

【20230622 每日一税】最新:企业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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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2 每日一税】
最新:企业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350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06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企业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现就该话题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3年06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相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而言,企业可提前一个季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提醒: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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