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税一分钟|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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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枣庄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薛’税一分钟”系列政策解读短视频,详细解读民营企业需要了解的各项税费政策,今天“薛”税一分钟为您讲解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税费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山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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