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3-6-22 04:50:08

税问我答|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5月销售额9万元,均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22/985_1687380607449.jpg?width=1080&size=55744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额9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由于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因此,您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新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方能享受免征政策。如无法追回,则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今后开具发票时,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可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END
来源:黑龙江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22/167_1687380607680.jpg?width=1080&size=19594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税问我答|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5月销售额9万元,均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