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如何规定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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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相关问答
问: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如何规定仓储用地?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才能享受优惠。
这户企业的仓储设施分散在两地,应当分开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位于城北的仓储设施占地3000平方米,未达到5号公告规定的面积标准,无法适用该政策;位于城南的仓储设施占地7000平方米,符合5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往期回顾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如何规定?
[*]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业务,仓储设施用地能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吗?
[*]占地8000平方米的自有钢材仓储设施,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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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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