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1:04:3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8]126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126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做好199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通过对纳税人年度纳税和预缴税款资料的审核,确定应缴税款,结合汇算清缴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有利于加强依法治税。各级地税机关应切实把汇算清缴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指定一位主管局长专抓此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宣传动员、抓紧部署、加强领导、调配力量,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清算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税务干部,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业务人员和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便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对下级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工作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保证汇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注意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规定和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切实搞好纳税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结合汇算清缴,加强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国办发1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79号)和新修订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规定》,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面实行了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要继续总结经验,认真抓好今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凡属税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亏损企业、减免税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在1999年1月30日前向其送达《汇算清缴通知书》,进行必要的辅导、宣传,纳税人必须在2月底前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纳税资料。在此之前,税务机关应及时完成财产报损。弥补亏损。管理费提取分摊等有关审批手续。
(二)要确保纳税申报表的完整性,除纳税申报主表外,纳税调整表及相关附表都必须按规定报送。
(三)要监督纳税人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逐项如实填报。
(四)要规范申报审核制度,收到纳税人的申报表后,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审核,发现申报表有计算错误、资料不全等问题,应立即敦促纳税人在申报期内进行更正或重报。税务机关对申报表审核完毕后应签章退纳税人一份,至此,纳税申报的法律关系确定。
三、将汇算清缴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税务稽查
根据征管改革和汇算清缴改革的要求,汇算清缴重点检查是税务机关稽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局决定对199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检查不规定截止期,重点检查比例也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地区情况在有利于确保稽查质量和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各及税政(业务)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情况,反馈意见,做好稽查的政策指导、咨询,保证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法,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各地要认真清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对不符合所得税政策规定。侵蚀税基、收“过头税”、扩大集中缴库范围、违反税收管理权限的减免税等问题,要坚决纠正。
要认真落实《关于修订<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等六个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新地税二字109号)的各项制度。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确实无帐可查、财务混乱和造假账的纳税人,可积极有序地将其纳入核定征收范围,比照同行业、同规模的较高水平核定应纳税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是税款流失降至最低水平,最终促使其如实建账。
五、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上报汇算清缴报表和工作总结
各地在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上报九八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表时间为:1999年5月10日前将汇算总结、报表,重点检查案例二例上报,报表仅反映自汇申报和调整情况,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可在编报说明中单独反映,税源报表中的查补净增减所得额和所得税额可不填列。要加强信息交流,运用简报等形式及时传递汇算清缴工作的作法、经验(三期),重大问题随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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