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1:03:04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中山地税公告[2011]2号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中山地税公告2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17年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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