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1:02:3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税外[2001]81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81号
状态:全文失效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失效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86号)转发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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