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便捷办理提质 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15/363_1686769805181.jpg?width=800&size=30180“前些天税务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我们,宣传延续实施残保金优惠政策,我们企业已经注销了,还是享受了已交残保金的退费,确实很意外,虽然钱不多,但是税务人员的做法,让我们非常感动,为税务人员的服务和专业点赞!”泰来县宏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杨先生激动地说道。
财政部今年下发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3年第8号),公告中提到“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告下发后,泰来县税务局主动作为,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优势,迅速贯彻落实,确保税费红利直达快享。
据了解,该公司因为经营调整已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业务,根据政策要求,当时残保金优惠政策已经到期,所以该企业未享受残保金优惠政策,分别缴纳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残保金数千元。在财政部下发了残保金优惠延续政策后,泰来县税务局迅速行动,摸清残保金未享受底数,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秉承“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保证缴费人应退进退的原则”,在办税服务厅协助下,帮助该企业恢复税务登记。由于缴费企业法人本人身在外省份,无法回到本地办理退费业务,泰来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股主动帮助联络该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提供相关情况核实说明等一系列操作后,顺利将残保金退到企业账户,在完成退费工作后,又帮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一站式帮办服务让企业既可以全额享受税费政策,又减少纳税人中间办理环节。截至目前,泰来县税务局已经为7户类似情况企业办理退费,打通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泰来县税务局将持续聚焦便民春风举措,贯彻落实好“税费皆重”理念,抓实抓细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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