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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59: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2001]41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希望集团南方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希望集团南方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41号
昌吉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希望集团南方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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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2001]41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希望集团南方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