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进行时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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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进行时
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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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3年6月30日截止,还没有进行个税汇算的可要抓紧了!个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快来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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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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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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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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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主体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为出生当月至满三周岁前一月
4.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材料,但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若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5.重组家庭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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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沾化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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