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3-6-13 06:35:06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二百期(企业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个人所得税薪金代扣代缴时,提示上一期未按6万元减除费用扣除,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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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操作,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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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企业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人员个人所得税工作薪金所得代扣代缴时,提示上一期未按照6万元减除费用扣除,如何操作?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如果提示“上一期未按照6万元减除费用扣除?”需要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首页——切换至当年1月属期——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把对应的是否按照6万元扣除选项修改为否即可保存确认,修改后必须要重新计算税款。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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