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一字〔1995〕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内地税一字〔1995〕2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一些地区反映,实行新税制后,对建筑安装企业向基本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需要明确。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安装企业向基本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论企业如何核算,均应作为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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