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54:0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内税联字〔1995〕2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税联字〔1995〕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直属征收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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