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53:4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一函〔1995〕14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复函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复函的通知
内地税一函〔1995〕14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4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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