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53: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8]27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新财会字[1998]3号文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新财会字3号文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2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新财会字3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新财会字3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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