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3-6-8 03:00:16

阳阳关注 |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新设立纳税人可提前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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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新设立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1.新设立纳税人是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的纳税信用评价规定变化在哪里?
原政策:按照原纳税信用评价规定,新设立纳税人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只能评为M级且无法申请复评,“脱M”只能等到下一评价年度。
新政策:新举措实施后,新设立纳税人将不再受“一个评价年度”的条件限制。
举例说明:某企业2022年2月设立,2022年3月纳税信用及时性评价为M级。
原政策:2023年3月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无法申请复评延续M级,直到2024年4月获得新的纳税信用级别。
新政策:2023年3月已满12个月,可以申请复评,获得新的信用级别。
3.新设立纳税人“脱M”可以带来哪些利好?
新设立纳税人通过纳税信用复评,就有机会评为B级,企业营运可享受更多的便利举措,如“银税互动”融资渠道更广,同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等。
4.可发起“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的申请条件?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或9月发起申请。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9月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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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编发:
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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