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椰税官每日答】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能否同时享受?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7/726_1686089106447.gif?width=1079&size=770876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7/364_1686089106765.gif?width=640&size=7233
别忘记给海南税务加个星标★
来源|海南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7/151_1686089106951.gif?width=900&size=789933
第233期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7/260_1686089107305.gif?width=240&size=17599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十二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不得同时享受。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7/793_1686089107498.png?width=161&size=8649
推荐阅读
? 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