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48: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 新地税一字【1998】028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新地税一字【1998】02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1998】24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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