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城“税事”丨“醉美遵义·购房惠民”消费专项行动——契税缴纳渠道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红城“税事”为方便群众缴纳契税,及时享受消费券返还红利,遵义市税务系统整理了以下契税缴纳渠道,供广大群众选择:
一、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或下载“贵州税务”APP,办理契税缴纳业务。
二、可前往当地不动产中心税务专窗办理缴纳契税。
三、所购房屋为增量房(一手房)的群众可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纳契税。
温馨提示:
1. 遵义市税务局可办理契税大厅信息汇总
办税服务厅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业务范围
定位
遵义市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0851-28762341
红花岗、汇川区、新蒲新区
红花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共青大道城投大厦政务大厅二楼
0851-28277729
红花岗、汇川区、新蒲新区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汇川区嘉陵江路
0851-28651209
汇川区
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汇川分中心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南京路与宁波路交汇处
0851-28958869
红花岗、汇川区、新蒲新区
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政务大厅(新蒲家居小区入口处斜对面)2楼
0851-23172255
新蒲新区
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新蒲分中心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大道新蒲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一楼
0851-28854051
红花岗、汇川区、新蒲新区
遵义市播州区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播州区长征路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
0851-27399689
播州区
遵义市播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征收点
遵义市播州区长征路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
0851-27399689
湄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点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C区一层
0851-24226486
湄潭县
道真自治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尹珍大道350号道真县政务中心二楼
0851-25971357
道真县
道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点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尹珍大道350号道真县政务中心一楼
0851-25971357
余庆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余庆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0851-24621870
余庆县
余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涉税窗口
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余庆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0851-24621870
正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正安县吉他风情一条街(吉他广场旁)正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楼
0851-26424217
正安县
正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点
正安县吉他风情一条街(吉他广场旁)正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楼
0851-26424217
绥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窗口
绥阳县冉璞路智慧广场文化中心内(冉璞路绥阳县公安局正对面)二层
0851-26230062
绥阳县
绥阳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绥阳县冉璞路智慧广场文化中心内(冉璞路绥阳县公安局正对面)三层
0851-26230062
桐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窗口
桐梓县君悦国际政务中心三楼C区
0851-26625963
桐梓县
凤冈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凤冈县龙凤大道凤鸣大厦3楼
0851-25223630
风冈县
风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窗口
凤冈县龙凤大道凤鸣大厦3楼
0851-25223630
赤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遵义市赤水市锦绣路赤水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0851-22864042
赤水市
赤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窗口
遵义市赤水市锦绣路赤水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0851-22864042
仁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窗口
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市府路158号(仁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一楼C区
0851-22222842
仁怀市
仁怀市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市府路158号(仁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B区
0851-22222842
务川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坪街道九天社区体育路体育馆旁务川政务服务中心2楼
0851-25621354
务川县
务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窗口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坪街道九天社区体育路体育馆旁务川政务服务中心1楼
0851-25621354
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收窗口
习水县华润大道中段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
0851-23269987
习水县
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习水县东皇镇华润大道中段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
0851-23269987
2.建议携带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1
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
1份
2
购房发票
1份
3
经办人身份证件
1份
4
房屋为住宅的,提交买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文书、户口簿)
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享受契税优惠
减免契税证明材料
1份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发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
1份
来源:遵义税务
编发:遵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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