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41:47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1999〕13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内地税函〔1999〕13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3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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