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 (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364_1685705185628.gif?width=900&size=2441896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 (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自2023年5月29日起,南宁市外贸企业出口退 (免)税业务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划转至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为确保外贸企业出口退 (免)税业务平稳划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停止办理南宁市外贸企业出口退 (免)税业务。
二、自2023年5月29日起,南宁市外贸企业出口退 (免)税业务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南宁市金湖路40号8楼。联系电话:0771-5706311。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 00、 15: 00—18: 0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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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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