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致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953_1685704953886.gif?width=640&size=6261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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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为国家税收事业和辽宁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以及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配合!
为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数字治税的规划目标,构建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形成税收征管要素全链条、全场景、全环节的数字化,降低征纳成本,实现高效智能的精细税费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管理模块”于2023年6月1日起在我省上线运行。
“土地增值税管理模块”具有以下特点:
——功能模块更智能。在保持现有税制框架下,创新运用大数据和智能技术手段,畅通信息渠道,为您提供更加集成高效的数据直连,实现智能填报。
——远程办税更便捷。支持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客户端非接触办税。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申报缴税。
功能模块上线后您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咨询,也可登录辽宁省税务局网站(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和“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操作说明或观看操作视频。
诚挚期盼广大纳税人对土地增值税管理模块上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若发现系统运行问题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辽宁省税务局将一如既往地为全省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贴心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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