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40:5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国税字〔1999〕703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内国税字〔1999〕70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国税字〔1999〕703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