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外[2003]10号 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国税总局等单位《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国税总局等单位《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10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外经贸法发57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575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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