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资讯君 发表于 2023-6-2 18:56:30

活动回顾 | 北大经济法论坛第四十三期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2023年5月26日19:00-21:30,北大经济法论坛第四十三期学术讲座“不同类型个人应税所得征收模式的问题分析”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3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叶姗教授主持下,由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副会长邓远军先生主讲,吸引了众多来自北大法学院的本科生、经济法学专业财税法学方向的博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专业的同学到场聆听。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427_1685703387558.png?width=662&size=486910
众多同学参加讲座

本次讲座聚焦于个税工薪、劳务与经营所得征收模式的相关问题,邓远军先生主要从我国个税法征收情况概述、现行模式下对工薪、劳务与经营所得划分的判定与问题,以及域外法中对工薪、劳务与经营所得的征收立法模式三个方面展开了相关讨论,并对我国现行个税征收模式提出了完善意见。
首先,邓远军先生介绍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征收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本次讲座议题的提出背景,即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于居民个人,采取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综合所得合并征收,经营所得分类征收。工薪、劳务、经营所得在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征收方式、纳税地点和申报缴纳以及增值税缴纳及发票开具等五个方面均存在不同,导致实践中出现高净值人群转换收入形式逃避税等问题,有违共同富裕目标下对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要求。
其次,邓远军先生详尽清晰地介绍了现行模式下三项所得的主要问题,包括工薪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界限模糊、工薪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税负差异导致的政策漏洞和征纳问题(如逃税)、劳务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税负差异导致高净值人群滥用核定征收进行逃避税等。
之后,邓远军先生简要介绍了域外立法实践中不同类别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以及按照不同标准划分的个人所得类别。从全球范围看,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主要是综合制、分类制和混合制这三种类型。各国对个人所得税类别的划分虽有差异,但主要分为劳动所得、资本所得、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同时,综合和分类相结合模式下对所得的划分方法有多种,主要包括收入的性质、收入的规律性、获取收入需要付出的努力程度以及监控难度,但区分的核心因素均是经营所得的归类和划分。
最后,邓远军先生对于我国现阶段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了系统性建议,强调应考虑先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待时机成熟后再考虑将资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同时,邓远军先生也指出,综合所得的逐步扩围在征管层面仍存在诸多困难,这主要是因为经营所得中的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难以准确划分,可能会造成纳入综合所得的资本所得的部分税负过重。此外,经营所得纳税人的广泛性也会提升征管难度。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125_1685703388202.png?width=518&size=300290
邓远军先生主讲
在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向邓远军先生请教了一般反避税条款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对税负分配的影响等问题。邓远军先生细致地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并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层次的互动交流,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192_1685703388680.png?width=608&size=378912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867_1685703389119.png?width=608&size=432414
同学们踊跃提问
最后,叶姗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辟的总结,认为邓远军先生分享的内容丰富,对于经济法学习者和理论研究者都有很大的启发。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个人所得的类型划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的修法趋势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受益良多。

文字|扶琬萍
摄影|刘逸颖
排版|刘路午
审核|张旭 薛榆淞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826_1685703389699.jpg?width=1080&size=117283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Peking University
Center for Tax Law

http://file.tax100.com/o/202306/02/108_1685703389905.jpg?width=430&size=25581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活动回顾 | 北大经济法论坛第四十三期学术讲座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