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8 10:39:1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0〕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0〕5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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