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3-6-2 18:01:32

政策我来讲:我省5个行业免征房土两税案例分析,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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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规定,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公告,对适用对象、免征方式和办理流程等进行明确。一起来学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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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讲解热点问题
公司从事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和住宿餐饮业,2023年上半年成立以来应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5万元,能够享受免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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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享受对象来看,该企业从事的行业范围包括住宿餐饮业,属于本次免征房土两税的行业范围。
从经营数据来看,房地产租赁经营取得的100万元收入在计算销售额时,占比不能作为从事五个行业取得的销售额,而住宿餐饮业销售额仅为95万元,五个行业的销售额占比不足50%,所以不符合免征上半年房土两税的条件,暂时不得享受免征优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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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讲解热点问题
那么2-4月销售额占比超过50%,可以享受免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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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根据政策规定,“2023年上半年”是整体连续计算的,该企业成立于2023年2月1日,上半年实际经营期不足半年,在进行免税条件判断时,企业只能选择实际经营期即2月1日至6月30日作为免税期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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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讲解热点问题
假如后期达到享受的条件又该如何办理呢?
可在上半年征期内先行缴纳税款,6月30日后确认符合免征条件的,更正申报享受优惠,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退(抵)税。
特别提醒:享受了免征优惠的,应在6月30日后对照免征条件进行重新判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 视频:绵阳税务

|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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