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需要补税?个税汇算常见补税情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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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琪,单位平时不是已经给我代扣过个税了吗,为什么汇算时我还要补税呢?
单位平时为您做的是预扣预缴,当预缴不足时,年度汇算就需要补税。下面让琪琪鲁鲁带您详细了解一下补税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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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常见补税情形
①在两处以上单位任职受雇
②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
③存在多项综合所得
④年度汇算时调减扣除项目
⑤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⑥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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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情形①
在两处以上单位任职受雇
在两处以上单位任职受雇,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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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解读
原因1:对于多处任职的纳税人,单位每个月在代扣员工个税时,都会为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月,导致重复扣除。年度汇算的时候,预缴时重复扣除的费用,需要调整,因此产生补税。
(基本减除费用俗称“起征点”,指的是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支出,每个纳税人每年定额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
原因2:对于多处任职的纳税人,单位在代扣个税时,按照纳税人在本单位取得的收入来适用对应的预扣预缴税率。在年度汇算时,多处所得的收入加总计算,适用的税率可能高于预扣预缴税率,因此产生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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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先生2022年度内同时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工作。其在甲公司全年共取得12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享受其他各项扣除合计4万元;其在乙公司全年共取得7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则:
甲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120000-60000-40000)*3%=600 元
乙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70000-60000)*3%=300 元
张先生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120000+70000-60000-40000)*10%-2520=6480 元
因此,张先生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
6480-600-300=5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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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情形②
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
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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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解读
原因:对于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上一任单位和新任职单位在代扣个税时,均按照纳税人在本单位取得的收入来适用对应的预扣预缴税率。在年度汇算时,两处所得的收入加总计算,适用的税率可能高于预扣预缴税率,因此产生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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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先生2022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工作,下半年跳槽至乙公司工作。其在甲公司取得8万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3万元。在乙公司取得6万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3万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则:
甲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80000-30000)*10%-2520=2480 元
乙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60000-30000)*3%=900 元
张先生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0+60000-60000)*10%-2520=5480 元
因此,张先生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
5480-2480-900=2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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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情形③
存在多项综合所得
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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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解读
原因:对于存在多项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单位在代扣个税时,按照纳税人在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类型及金额来适用对应的预扣预缴税率。在年度汇算时,纳税人所有的综合所得收入加总计算,适用的税率可能高于预扣预缴税率,因此产生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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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先生2022年在甲公司任职全年取得36万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还在乙公司取得了劳务报酬2万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则:
甲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360000-60000)*20%-16920=43080 元
乙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20000*(1-20%)*20%=3200 元
张先生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360000+20000*(1-20%)-
60000]*25%-31920=47080 元
因此,张先生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
47080-43080-3200=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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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情形④
年度汇算时调减扣除项目
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汇算时需要调减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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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解读
原因:在预扣预缴阶段,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了规定标准。在年度汇算的时候,需要调减扣除项目,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因此需要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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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先生2022年度在甲公司工作,在甲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5万元,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减除1000元,但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并非首套房贷利率,因此该项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汇算时应调减扣除额。
甲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150000-60000-12000)*10%-2520=5280 元
张先生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0-60000)*10%-2520=6480 元
因此,张先生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
6480-5280=1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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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情形⑤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依法据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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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解读
原因:对于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补充申报收入后,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因此产生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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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先生2022年度在甲公司工作全年取得12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还在乙公司取得了5万元劳务报酬,但乙公司没有给张先生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则:
甲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120000-60000)*10%-2520=3480 元
张先生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10%-2520=7480 元
因此,张先生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
7480-3480=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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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情形⑥
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年度内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已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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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解读
原因:单位在为员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税时,会为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月),纳税人在经营所得预缴申报时也会享受基本减除费用,因此存在重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的情形。
在年度汇算时,如果纳税人选择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则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无法再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因此产生补税。
(基本减除费用俗称“起征点”,每个纳税人每年定额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不能同时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中重复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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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先生2022年度在甲公司工作全年取得13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2022年1月张先生注册了一个从事餐饮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并在2023年2月办理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则:
甲公司2022年度内为张先生预扣预缴个税:
(130000-60000)*10%-2520=4480 元
张先生2022年度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30000*10%-2520=10480 元
因此,张先生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应补缴个税:
10480-4480=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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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则可以享受豁免补税!
①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②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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