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3-5-23 03:15:06

红城“税视”丨不让你吃亏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红城“税事”
今年五月
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
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广播电视台
联合推出的
民法典系列普法短视频
《法典微剧》
“5·20”正式上线啦!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23/316_1684782905074.png?width=1080&size=1604827
该系列短视频以“微剧+解读”的形式,选取真实案例,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和呈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典”亮美好生活。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观看
《法典微剧》第一集“不让你吃亏”

点击看视频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23/827_1684782905538.gif?width=200&size=2077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黔微普法
编发:遵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23/208_1684782905785.jpg?width=1000&size=6339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红城“税视”丨不让你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