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延期,减免税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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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
问: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减半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
答: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来说: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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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http://file.tax100.com/o/202305/23/649_1684781109128.gif?width=900&size=482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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