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3-5-23 00:15:37

东城12366热点——我们单位在职人数小于30人,是否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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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在职人数小于30人,是否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请根据税(费)种认定情况,先确认是否需要申报残保金。如需申报,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界面申报残保金,“减免状态”“减免性质”栏次根据填写的申报数据自动带出纳税人符合的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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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协会在申报2020年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只有1人,系统显示还是需要缴费,为什么没有按照小微政策全免呢?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该条减免性质适用于企业,企业与非企业以登记注册类型来划分。请核实缴费人的登记注册类型,如为非企业,比如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不适用小微企业减免政策,按照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残保金分档减缴政策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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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东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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