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3-5-19 03:05:28

西税之声第十四期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973_1684436724645.gif?width=900&size=8982810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564_1684436725378.gif?width=481&size=111948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152_1684436725674.png?width=294&size=1713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309_1684436725900.png?width=294&size=1713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485_1684436726017.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335_1684436726176.jpg
再次提醒
内容概述:
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1.完成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填报要点查看:
①修订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报表
②快讯!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2.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填报要点:
①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还有这些易错点→
②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前,请先核实这些信息
3.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245_1684436726301.png?width=304&size=19497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696_1684436726523.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974_1684436726645.jpg
社保缴费
内容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是不是跟有单位的人参加的不一样?待遇水平会不会打折扣?别急!这篇都为您说清楚
与“企业职工参加社保”不一样?误解!
经常会有谣传,收费可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说法,更不存在两者互转的问题。即便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存在收费跨制度转移的情况。
那么,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与有单位的人参保有什么不一样?是不是真的不如单位参保划算呢?
当然不是!
1.待遇计发方式相同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发方式相同。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并不会打折扣!
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2.转移接续方便
有朋友问,现在灵活就业,以后又去企事业单位工作怎么办?或目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后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会中断吗?
别担心!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可以“无缝衔接”。
之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之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之前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210_1684436726762.png?width=321&size=1955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883_1684436726908.png?width=321&size=1955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447_1684436727047.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292_1684436727194.jpg
青年风采集
内容概述:
在4.23世界读书日,置身事内读书小组走进奇安信集团开展读书沙龙暨青年干部座谈交流会。通过共读一本好书《置身事内》,以书籍为桥梁搭建税企沟通平台,引导税企双方的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开展阅读讨论,培养青年干部“提笔能写、开口能讲”,在分享中交流心得体会,以知促行强本领;开展宣传税收政策、参观奇安信科技展馆、学习体验非遗刻拓、“赌书‘笑’得泼茶香”阅读竞赛等多项趣味性活动,促进税企双方青年干部深度交流,锻炼青年干部“勤学能思、躬身能行”,在活动中激发创新活力,以干践行提质效。
1.一所 韩胜铭
2.财务科 董常波
3.新街口所 张秀林
4.三所 干晨奕
5.一所 胡昀奇
6.一所 池笑
7.金融街所 孙一璐
8.党建科 刘国丹
9.三所 靳羽萌
10.党建科 王甜
11.一所 韩文杰
12.六所 李佳世
13.天桥所 李卫奇
14.货劳科 赵允迪
15.风控局 张宇佳
16.三所 程旭
17.党建科 张惠敏
18.二所 石彤
19.广内所 游锟
20.陶然亭所 马遥
21.新街口所 王晓飞
22.一所 张渊
23.一所 韩昆宇
24.一所 黄于辰
25.纳服科 朱国强
END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138_1684436727356.jpg
下期见
▲西税之声合集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9/125_1684436727766.gif?width=1080&size=408754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西税之声第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