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受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如何确定?这就带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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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那么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该如何确定呢?这不,小张就在这会儿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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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申税小微,我是去年来上海务工的,没有固定的任职受雇公司。听说2022年度个税汇算要在6月30日前完成,那我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掌上办理年度汇算时,具体受理的税务机关怎么确定呢?
您不要急,听我说!这里是分两个情形的(以标准申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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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
01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您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图1);如果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可以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图2、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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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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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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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0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您可以选择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图4、图5、图6)。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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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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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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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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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嗯,那我明白了,我属于第二种情形。
对的。比如您户籍地在甲省A地,经常居住地为乙省B地,没有任职受雇单位,2022年您从丙省C地某单位、上海市D区某单位分别取得劳务报酬5万元和10万元,全年没有其他的综合所得收入,那么您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是上海市D区税务局,您可以在甲省A地税务局、乙省B地税务局或者上海市D区税务局之间,选择一处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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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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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谢谢申税小微,我知道了!我这就去办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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