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税课堂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明操作及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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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小课堂-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简明操作及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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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当您成为宁波市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开票试点纳税人时,您可以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数电票中几个常见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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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
通过宁波电子税务局网站,选择【新版登录】(图1),选择【企业业务】,在该页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和“个人用户密码”,以上信息输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图2)。
如果提示密码不正确,可通过【忘记密码】重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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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宁波电子税务局网页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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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新版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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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具蓝字数电票
当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蓝字数电票时,可进行如下操作:
01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办税中心】-【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
02
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弹出立即开票页面。
03
选择需要开具的发票种类、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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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立即开票
04
纳税人在开具界面填写内容(表单视图/票样视图,可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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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表单视图
05
若该发票属于特定业务,纳税人还需填写特定业务对应的特定要素。
06
填写完毕后,可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校验不通过,则显示失败的原因。
07
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1)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
(2)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3)点击【发票下载 PDF】,【发票下载 OFD】,【下载为 XML】,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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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具红字数电票
当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数电票时,可进行如下操作:
进入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办税中心】-【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
当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无需受票方确认直接开具红字数电票。
01
由开票方通过录入查询条件(图5),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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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查询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
02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后,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03
点击【提交】按钮,提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注意:税控开具的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和纸质普票),均不能在此发起红字确认信息表)
04
在【红字发票开具】页面-【常用功能】模块中点击【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去开票】(图6),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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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待处理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页面
05
点击【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当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经对方确认后(例如:销方发起待购方确认、购方发起待销方确认)开具红字数电票。(注意:收购类发票抵扣勾选后发起红字信息无需对方确认,可以直接开具红票)
01
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
02
对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主页面【办税中心】-【开票业务】-【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或者通过【办税中心】-【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页面
03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选择需要处理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图7)(注意:若发起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需要对方进行确认,对方超过 72 小时未进行操作则该红字确认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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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对方纳税人确认页面
04
在【红字发票开具】页面-【常用功能】模块中点击【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去开票】(图8),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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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待处理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页面
05
点击【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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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热点问答
01
问
为什么我使用电票平台时常卡顿,尤其是使用批量导入和批量开票功能时需要等待数分钟,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答
电票平台系统反应卡顿主要与使用的浏览器相关,建议纳税人使用税务总局推荐的浏览器,例如谷歌、Firefox、Edge、Safari、IE,各浏览器建议更新至最新版本,其中谷歌Chrome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速度最快,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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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问
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数电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
数电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数电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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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问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是否每次都需要手动录入发票的全部票面信息?
答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来维护项目以及客户的基础信息。完成维护后即可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发票信息预填,无需手动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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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问
试点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税率发票?
答
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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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问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限制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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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问
数电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
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电票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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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问
什么情况可以开具红字数电票?
答
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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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问
如何对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答
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电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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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问
发起红冲时,应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答
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
(1)数电票可以对数电票、数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2)数电纸票可以对数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进行红冲;
(3)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数电纸票进行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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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问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前,能否作废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答
具体规则如下:
(1)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
(2)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3)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
(4)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5)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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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局纳服处、高新税务
一审:金佳丽 二审:王卫星
三审:董如峰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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