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税语 发表于 2023-5-16 11:55:13

某校车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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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一、案例基本信息案例类型:税务稽查案例供稿: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张宏 盛蓉审稿: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法制科 李宁 贺胜安检索主题词:留抵退税 虚增进项
某县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
湖南省益阳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安化县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现将检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某县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生产经营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某县,经营范围:校车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自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8月1日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期间,主要负责接送某县城及周边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的上下学。经查,该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及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供校车运输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通过查看该单位会计账簿、申报表及增值税发票认证系统相关资料,发现该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及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取得了由中国A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B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某石油分公司等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103467.72元,该单位对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进行了认证。该单位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认证抵扣,未按照规定转出进项税额,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10.34万元。二、违法手段
通过虚增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虚假增值税留抵的手段,进行虚假申报骗取留抵退税。三、处理处罚情况益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单位骗取的留抵退税款10.34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东方税语】
类似这种情况,税务机关都是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问题线索的,然后再找企业验证一下就会很容易落实了。我们有部分客户包括建筑企业(简易计税)、供暖企业(免税)、医药企业(简易、免税)就被税务机关预警,进而被查处了。
该运输企业属于可以适用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疫情期间特殊政策)、该行业还有适用简易计税的税收政策,在适用免税期间发生的车辆保险费、油费等属于专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该企业确抵扣了,属于“未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该情况在很多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发生的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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