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的投资要素及退出方式梳理
前 言并购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尚处在起步阶段,但通过上市公司与PE机构的频繁合作,“上市公司+PE”类并购基金运行模式已日趋成熟,此类模式的并购基金可以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作出巨大贡献。
以下对并购基金的各项投资要素进行了梳理,并对作为PE运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关键的环节的退出作了简要解析。
一、并购基金的投资要素梳理
(一)并购基金投资方向
并购基金投资标的选择需符合上市构思长远战略需求、提升上市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其他高成长性的项目。通过控股权收购、运营托管及其他方式运作行业整合。根据上市公司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有层次地进行并购标的的投控、资产的装入,单独进行IPO或对外出售。
(二)并购基金投资管理
PE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筛选、立项、行业分析、尽职调查、谈判、交易结构设计、投建书撰写及投决会项目陈述等。
上市公司协助PE机构进行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等,有的上市公司会利用行业优势甚至主导项目源的提供和筛选。
(三)并购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并购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上市公司委派2人、PE机构委派2人组成。并购项目的开发、尽调、评审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3票以上(含3票)通过方可实施投资。上市公司对欲投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控股类项目优先投资权。鉴于上市公司通常仅与单一PE机构合作设立并购基金,该PE机构获取的并购基金投资方向的控股项目经过尽调并通过评审后,优先由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否决或在约定时间内未给予答复的项目,PE机构方可推荐给管理的其他基金。
(四)并购基金投后管理
并购基金存续期内,上市公司及PE机构均派人参与并购标的的经营管理决策,重大经营决策由合伙人大会共同决定。
PE机构负责并购后企业的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分析、资源整合优化等工作。
上市公司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分两种情况:
1. 控股收购。继续聘用大部分原管理团队。为了避免原团队故意隐瞒问题造成的信用风险,保留10%-20%股权给被收购企业团队。上市公司派出骨干监督和协助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2. 全资并购。上市公司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方案制定、日常经营和管理,并负责内控体系和制度的健全与执行。
(五)退出策略
1. 如项目运行正常,退出方式如下:
由上市公司并购退出。并购基金存续期限通常为三年。标的项目被专项基金收购且完成规范培育、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后(规范培育周期暂定半年至两年,相关规范后条件需在投资协议中有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可提出对标的进行收购。
该项收购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加股权)的方式,标的收购价格需以届时市场价格或有限合伙人投资年复合净收益率(通常为10-15%)两者孰高为准(即上市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进行兜底,降低出资人风险)。如有外部机构受让,则上市公司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收购三年后,并购基金有自由处置权: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IPO;将所投资项目转让给其他产业基金;由所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层进行收购。
2. 如项目出现意外,由上市公司大股东兜底:
如项目出现亏损,对于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外的其他LP而言,上市公司通常将给予一定的兜底,主要有两种情况:
“投资型”基金。上市公司与其他LP分别按规定比例进行出资,上市公司出资相当于劣后模式;一旦投资的项目亏损,上市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项目亏损;若亏损超出上市公司出资,则超出部分由其他LP按出资比例承担。
“融资型”基金。上市公司成立该类型基金的主要目的为融资。上市公司与其他LP分别按规定比例进行出资,上市公司在认缴一定出资外,需要对其他LP的出资承担保本付息的责任。
(六)收益分配
1. 管理费
基金存续期内,并购基金管理人每年收取专项基金设立规模的2%或一次性收取5%作为基金管理费,覆盖基金日常运营成本;基金存续期超过5年,则之后时间里基金管理人不收取基金管理费。
2. 基金收益分配
在项目退出后一次性分配收益,中间不进行分配。
项目退出所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按照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下列方式分配:
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剩余浮动收益按比例分配,即20%支付给管理人作为管理业绩报酬(具体分配比例需先确定以何种模式设立并金);80%支付给有限合伙人。
二、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解析
退出是PE运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关键的环节。作为投资机构,投完项目实际上工作才刚刚开始,后面有大量的投后管理,其中很重要的就是管理退出的工作。只有顺利退出,基金的运作者与投资者们才能收回本金,实现投资收益。
由于被投资企业内部成长过程和结果的多样性以及所依赖外部环境与条件的差异性,并购基金,特别是如今的主流“上市公司+PE”型并购基金的退出路径也有多样化的选择。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首次公开发行(IPO)、协议转让退出、被第三方并购退出、被并购企业股份回购退出五种方式。
“百花齐放”的多种选择,使得投资机构可以根据退出时的市场环境、被投企业发展状况、行业前景、估值水平等分别选择最合适的方式退出,为投资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一)上市公司并购退出
在“上市公司+PE”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下,并购退出是指PE机构选定并顺利孵化投资标的企业后,上市公司对标的企业收购而实现的退出方式。
这种方式可提前打通退出渠道。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特别是行业集中度较低、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合作,与上市公司分别作为GP、LP联合设立并购基金主要由投资机构利用全国子公司寻找并购标的,并进行控股型收购。二者联合管理并购标的,量身打造好并购标的后,并在约定的时间里将其“装”入上市公司达成退出。
由于有兜底退出途径,风险小,周期短。公司借助投资机构的专业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实力;投资机构套现退出更灵活,所以成为最主流的退出方法。
(二)首次公开发行(IPO)
一般来说,通过IPO上市是PE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资本市场的资本溢价功能会给投资带来优厚的回报。过去PE退出渠道多以IPO为主的原因就在于其高回报的特征。
(三)第三方并购退出
PE机构将标的培育好后,很可能获得上市公司外的第三方青睐,主动进行收购。这种方式与上市公司并购一样,属于并购退出,而且有外部机构的主动竞价,一般能够获得更好的收益。
并购退出与IPO退出的比较:随着IPO的收紧,并由于IPO审核时间长,机会成本高,不确定性风险大的特点,并购正替代IPO成为PE退出的重要途径。公开数据显示,在美国至少90%以上投资退出都不是通过IPO方式,上市只是占到很少一部分。
和IPO相比,并购退出有着以下优势:
1. 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 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 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4. 在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并购取消审核的政策背景下,“上市公司+PE” 的并购基金收益稳定、时间可控、成功率高 。PE基金帮助上市锁定行业内并购标的,并在可预见的时间段内自主选择注入上市企业的时机,在确保未来增量利润的来源的同时可有效实现市值管理。投资者既可享受到公司业绩成长带来的收益,倘若并购方上市公司处在行业风口,投资者又可享受到优质行业所带来的高溢价红利。
(四)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与第三方并购有类似之处,不同点在于,第三方并购是购买方的主动行为,协议转让则是PE机构寻找买家,是被动行为。两种情况下,出售标的的估值会有不同。
(五)被并购企业股份回购
被并购企业股份回购是指PE收购的企业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按照约定的价格将公司的股份购回,从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方式。
与并购退出相同,回购的本质也是一种股权转让,两者的区别在于股权转让的主体有所不同。若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则企业的管理层、员工等有信心通过回购股权对企业实现更好的管理和控制,于是从PE机构处回购股权,属于积极回购;若PE机构认为企业发展方向与其私募基金的投资增值意图不相符合,主动要求企业回购股权,则对企业而言,属于消极回购。
综上所述,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上市公司并购是提前约定的兜底退出,是投资收回最高效最灵活的方法;公开发行上市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方式,但周期较长风险较大;第三方并购与协议转让引进外部的投资者;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
来源:invictus耀的法研库
启金智库 将于 2023年5月20-21日(周六日)在 北京 举办《产业基金及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退出、股权投资、财税筹化、新能源新材料投资、大消费/大农业/新能源等区域落地实务专题培训》,带您深入了解产业基金的运作要点难点,与行业一线优秀的央国企和民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财税、产业公司、金融机构等实操行家对话,洞悉产业基金实务运作中的各类机遇和挑战,助您建立展业必要的知识体系、实战技能和有效人脉,诚邀您的参加!
【课程提纲】
第一讲、政府引导基金设立、运作、退出及监管法律实务
(时间:5月20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魏老师,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多家国资产业基金业务顾问。
一、 政府引导基金的概念和分类
(一)政府引导基金概念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分类
1.按照行政层级分类
2.按照资金来源分类
3.按照组织形式分类
4.按照引导方向分类
5.按照战略重点分类
二、 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概况及演变
(一)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概况
1. 2022年政府引导基?发展概况
2. 政府引导基?历年情况
3. 各级政府引导基?规模及数量总览
(二)政府引导基金演变
1. 引导定位的变化
2. 投资方向的变化
3. 投资阶段的变化
4. 纵向区域的变化
5. 横向区域的变化
三、 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的一般规范
(一) 引导基金的性质与宗旨
(二) 引导基金的设立
(三) 引导基金的运作及风险控制
(四) 引导基金的管理
(五) 对引导基金的监管
(七) 引导基金的终止和退出
四、 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法律实务关注要点
(一) 引导基金投资之重点条款解析
(二) 引导基金决策机制关注重点
(三) 引导基金的返投要求及方式
(四) 引导基金的法律尽职调查关注要点
(五) 引导基金审计及财政监督关注要点
(六) 引导基金国有资产监管关注要点
五、 政府引导基金退出实务关注要点
(一) 引导基金上市减持退出
(二) 引导基金在PE基金中份额转让退出
(三) 引导基金从直投企业中股权转让退出
(四) 其他方式退出
六、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产业基金项目股权投资的投前尽调、法律财务风险管理、投资交易设计实务和案例
(时间:5月20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罗老师,中车资本高级风控官,专注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风控、合规管理与法务工作12年。
一、 产业基金的宏观思考
(一)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产业基金的社会价值
(二)当前四大投资主题
(三)当前产业基金的机构分布及行业布局
(四)当前产业基金GP、LP的做法和问题
二、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项目的投前尽职调查实务要点
(一)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和原则
(二)尽职调查主要内容——“业务四核心”“财务五核实”“法律六维度”
三、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的项目选择风险管理
(一)风险偏好——投资赛道选择
(二)灵魂拷问——商业逻辑剖析及风险识别
四、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项目的十大法律风险管理和典型案例
(一)实际控制人认定
(二)股权结构问题
(三)内部组织管理的常见问题
(四)资产构成及独立性要
(五)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六)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
(七)重大债务风险
(八)同业竞争的认定与解决
(九)股权激励体系的建设
(十)诉讼、仲裁等纠纷争议
(十一)安全、环保问题及税务风险
五、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常见财务风险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上市IPO问询财务问题统计分析
(二)从财务指标分析透视项目健康状况
(三)财务造假的识别
(四)重大关联交易与业务独立性分析
(五)大客户集中度风险
六、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的常见估值方法及估值调整机制
(一)常见估值方法及头部企业估值的参照性分析
(二)估值调整机制 ——达摩克利斯之剑:判断力的较量、潜在巨大后果
(三)国有控制企业估值的特殊要求
(四)估值中的常见风险
七、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的交易结构与投资协议条款设计
(一)交易结构
1. 新设公司VS增资
2. 受让老股
(二)章程中的风险防范
1. 公司内部治理的宪章
2. 各类毒丸条款的防范
(三)投资协议关键条款的设计
1. 起草协议的底层逻辑及核心原则
2. 常见关键核心投资条款
3. 对赌条款的设置和风险防范——达摩克利斯之剑
4. 投资协议履行中的隐含风险与违约救济条款
八、答疑与交流
第三讲、基金的税务管控与优化
(时间:5月20日下午17:00-18:00 )
· 主讲嘉宾:宋老师,阳光保险集团税务总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业委员,国家税务总局首批税务领军人才。
一、基金的税务征管趋势
1、基金的组织形式
2、基金的涉税主体
3、基金涉及的税种
4、基金面临的税务征管趋势
二、基金的税务风险(以案例分享来介绍)
1、案例1-非交易过户的滥用
2、案例2-核定政策的秋后算账
3、案例3-税收政策理解不足,28名自然人合伙人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4、案例4-单一核算or整体核算?
5、案例5-税收政策备案即可安枕无忧?
三、基金的税务管控与优化
1、如何选择?(组织形式、注册地、股权架构)
2、核算方式的确定?(单一核算or整体核算?)
3、抵扣?(投资额、费用、工资薪金等等)
4、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四、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新兴技术类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股权投资逻辑与尽调及估值要点
(时间:5月21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龚老师,盛堃投资创始合伙人。拥有20多年创投职业经历,工信部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聘咨询专家,科技部创新创业计划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高级经济师。
一、怎样从多维的视角,精准把握新兴产业的赛道?
(一)怎样识别“有效”新兴技术?
(二)“有效技术”的三维评价模型
(三)新兴技术:三视角全景对比
(四)对新兴技术的定量评估
二、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逻辑与主要赛道
(一)新材料的产业图谱
(二)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逻辑
(三)新材料的主要投资
(四)尽调、估值要点及案例
三、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逻辑与主要赛道
(一)新能源产业:现在在哪儿?
(二)新能源的四大投资赛道
(三)尽调、估值要点及案例
四、新兴产业的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及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实务
五、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产业基金落地要点及其在大消费/大农业/新能源等领域运用实务
(时间:5月21日下午14:00-17:00 )
· 主讲嘉宾:朱老师,方正多策投资合伙人、董事总经理。20年产业投资经验,10年农业及大消费产业投融资工作经验。
一、产业基金的落地对接实务要点
(一)什么是产业基金?
(二)如何组建产业基金?
(三)为什么要把补贴资金升级为产业基金?
(四)如何玩转资金与产业?
(五)产业基金,项目在哪里?
(六)政府资金出资产业基金的比例能否低一点?有什么风险?
(七)政府没什么钱,但是要项目怎么办?
(八)产业基金怎么投资企业?标准是什么?怎么收益?
(九)涉农企业投资风险是什么?怎么把控?怎么规避?
二、大消费/大农业/新能源等产业基金地方落地实务
(一)农业、食品、消费品领域产业基金地方落地运作实务要点
(二)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地方落地运作实务要点
(三)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地方落地运作实务要点
(四)新能源产业基金地方落地运作实务要点
(五)其他
三、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4/163_1683994209332.jpg?width=640&size=49180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4/861_1683994209538.png?width=1080&size=234678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4/510_1683994209761.png?width=1080&size=267676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4/266_1683994210203.gif?width=400&size=94782 戳下面的 阅读原文,更有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