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重点+2个案例+1套流程,带您了解全年一次性奖金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近期,很多小伙伴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问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关问题,为了帮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具体政策,小编梳理了3个知识点,辅以2个案例分析,并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一条龙”教程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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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个政策知识点:
【知识点1】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知识点2】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若不并入综合所得,应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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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3】
企业雇员取得的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考勤奖,应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2个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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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奖金计税方式。可通过个税APP分别选择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进行测算和比较后再做决定哦。
三、1套操作流程指引
办理年度汇算时,通过个税APP申报表【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分别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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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的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如果您有两笔或两笔以上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测算时可以分别选择单独计税计算税款,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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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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