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一百七十八期(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包含哪些地区?)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0/283_1683671109105.jpg?width=1080&size=47890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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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包含哪些地区?
西藏税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所称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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