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武清服务热线4月热点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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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A
个人所得税篇
问
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问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个所税汇缴的操作流程?
答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可以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 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进入系统后将看到 “简易申报须知” 提示 ,阅读后点击 “我已阅读并知晓” 进入简易申报界面,显示 “ 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 “已缴税额”等。
2、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3、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4、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至此 ,整个申报流程就顺利完成了,可随时通过手机APP查看退税进度(路径:首页【我要查询】 —【申报查询】 —【已完成】)。
货物和劳务税篇
问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您公司一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系统操作篇
问
企业想去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应如何办理微信预约?
答
关注“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税——微信预约;填入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短信验证后,即可进行网上预约办税。选择需要预约的税务机关和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业务事项——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提交完成预约。预约完成后,显示预约所有信息,同时系统会向微信认证的手机号发送预约成功短信提醒。
温馨提示:预约成功后,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税服务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前往,请及时取消预约,进入预约办税时段后,您将无法取消。爽约3次,您将在90天内无法使用微信预约办税功能。
问
开票试点纳税人在蓝字发票开具模块中无法填写销售方电话号码,应如何维护?
答
如需办理“销方地址”及“电话变更”,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问
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模块查询前期月份的发票?
答
企业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查询统计】,选择【全量发票查询】。企业可根据想要查询的发票开具日期调整开票日期(起)及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查看查询结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编发:天津武清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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