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3-5-9 14:25:16

【12366热点问答】毕业季!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看过来~

12366
热点梳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09/839_1683613515011.png?width=1080&size=507115
2023年毕业季即将到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那么大学生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12366整理了一些热点问答快来看看吧!


1.丽丽是在校大学生,近期和同学合伙开了一家美甲工作室,听说有对小规模纳税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09/294_1683613515502.gif?width=306&size=20063

2.小周是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听说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有一些税收优惠,想知道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财税〔2019〕22号文件的规定,核实其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来源:龙岩税务
编发:龙岩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09/554_1683613515665.png?width=1080&size=21816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2366热点问答】毕业季!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