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5-9 04:25:06

直播回顾丨2023年新出台增值税政策及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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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黄冈市税务局“税语春风”直播课堂举办了第二期直播,主题为2023年新出台的增值税政策及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为了让你更好的了解新政策、新操作,现将相关热点问题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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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按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该如何纳税呢?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举例说明: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40万元。申报缴税中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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