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因虚增利润而多缴的税款,税局答复无法退回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08/342_1683523213766.png?width=1080&size=327426ST新研:因虚增利润而多缴的税款,税局答复无法退回
文/姜新录
3月9日,有网友在投资者互动平台留言:“公司明日宇航前几年虚增利润,应多交了不少所得税吧?公司应抓紧申请退税,至少可以缓解一下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虚增利润退税在其他上市公司是有案例的,可以查公告,如华讯方舟、圣莱达等”。5月5日ST新研回复:“您好,公司已就此事与主管税务部门进行了沟通,得到的答复是这部分税款无法退回,谢谢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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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 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51亿元、8.15亿元、11.74亿元、8.85亿元、1.21亿元,合计33.4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77亿元、3.98亿元、5.63亿元、3.13亿元、 -1.40亿元,合计13.11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69%、136.67%、118.24%、90.66%、6.77%,导致新研股份披露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明日宇航是新研股份2015年并购而来。公告显示,2015年10月,新研股份以“股份+现金”的方式,作价36.40亿元收购明日宇航100%股权。本次交易,交易对方韩华、杨立军、卢臻、刘佳春、张舜、方子恒、胡鑫、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明日宇航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 亿元、2.4 亿元和 4.0 亿元。在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新研股份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5-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有网友问:“收购明日宇航时经审计没有完成业绩对赌部分是否还继续申请补偿?” ST新研回复称,公司对相关人员业绩承诺的补偿追索目前正在准备诉讼材料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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