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3-4-28 09:35:11

12366热点问答 | 增值税专题(五)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8/916_1682645710481.gif?width=640&size=460976

Q
总分公司能否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编辑设计:石家庄税务



“ 一分鼓励,一份支持 ”

点赞,给2023年的自己加油!
http://file.tax100.com/o/202304/28/737_1682645710906.gif?width=347&size=14215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2366热点问答 | 增值税专题(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