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4 11:45 编辑为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006/17/489_1592403843472.mp4
来源:北京燕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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